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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有文化妓女"竟是男人!无数网友精神崩溃

一个让微博网友震惊的消息昨天从杭州市公安局传来。被很多人称之为“现代苏小小”的微博名人“若小安1”最终被证实并非“失足女”,而是一名已婚男子。杭州警方称已经依法对其作出了处罚,并透露其身份为浙江某刊物主编。“若小安事件”至此告一段落。一个文学爱好者在互联网上进行“角色扮演”的游戏并不是新鲜事,但是大批微博网友以及认证用户居然信了才是此事件最大的亮点。

  失足女“若小安1”是个男的

《现代快报》报道,杭州市公安局网站上昨天下午出了《网上热议的“若小安1”微博内容纯属捏造杭州警方对当事人林某某依法作出处罚》一文。警方称,针对近期备受广大网民和媒体关注的“若小安1”微博内容,杭州公安机关迅速跟进,已经查明事实真相。网民“若小安1”其实是一名已婚男子,其微博中叙述的所谓“杭州失足女”经历纯属捏造。9月28日,杭州警方依法对其作出处罚。

杭州警方在文中这样描述“若小安事件”:“近日,一网名叫‘若小安1’的网民微博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2011年1月以来,该网民在某网络上以‘杭州失足女’身份发布了401条微博。其在微博给自己贴上了‘鸡者、小姐、性工作者、底层、80后’等‘瞩目’标签,还采用‘纪实’的手法,引起了网民的大量跟帖及部分媒体的关注。”

同时警方也在文中透露了一些“若小安1”的身份信息:“根据上述网络传闻中涉及的卖淫嫖娼线索,杭州警方高度重视,部署开展了调查工作。9月27日下午,杭州警方找到了‘若小安1’微博的撰写者林某某。现已查明,林某某,男,1980年出生,已婚,育有一子,现任浙江省某文化传媒公司一刊物主编。”

  微博内容模仿外国文学作品

警方表示林某某编造的微博并未原创,而是模仿,“为吸引网民关注,提升自己网络知名度,林某某从今年1月份开始,模仿外国文学作品,通过微博编造并发布‘失足女接客日记’。”

警方同时也公布了该事件的处理结果““鉴于林某某对自己捏造事实欺骗广大网民、扰乱社会管理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违法行为表示认错和悔过,杭州市公安机关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对其作出了行政警告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

昨日下午,记者多次拨打杭州市公安局宣传科的电话,想要了解此案的详细信息,但是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对于林某某模仿了哪部外国作品,很多网友做出一些猜测。通过搜索有网友认为是意大利文学大师莫拉维亚的《罗马女人》,这部作品是一个妓女的自述,通过一个处于社会最低阶层的女人讲述自己的辛酸经历,针砭了社会的丑恶。

但是,《罗马女人》出版于上世纪40年代,国内译本出版于1987年,年代有些久远。

在微博上,网友“糯米宝贝的小屋”曾经这样说:“根据英国伦敦一位名叫Belle de jour(法语,意为‘白日美人’)的性工作者的网络博客改编的电视剧《应召女郎的秘密日记》在几年前带着猎奇的心态都看了,我不是卫道士,始终持一种既不批判也不追捧的平和心态对待,正如今天同事推荐我看若小安的微博,谁规定性工作者就不能有思想有才情。”

作为热播英剧,很多网友认为,《应召女郎的秘密日记》很可能就是林某某模仿的作品。#p#副标题#e#

网友反应

  无数网友“精神崩溃”

几天前,微博上风传“若小安1”被警方带走调查,网友还为“她”捏了一把汗,怕这个命运多舛的柔弱女子再受折磨。昨天“若小安1”真实身份浮出水面,让很多网友心情十分复杂,有些网友甚至已经精神崩溃,因为他们不敢相信,心中的这位女子竟然是个男的!

蔡柳翔:(抓狂)怎么是这样子的呢,若小安居然是个男人,都是骗人的!(抓狂)

高大头胖:若小安,你竟然是假的,假的就算了,还是个男的,亏我那么关注你的文字,我真是瞎了!

卡夫卡的蜗牛:看看杭州警方干的这些个好事,我多么希望自己被那个若小安一直骗下去。

云外千阳:惊闻若小安是个男人!如此小清新的名字、优雅的文字、细腻的情感……你让哥情何以堪!我到底该信谁呢!

秋水江南yzk:“若小安1”走了,风华绝代终敌不过尘世的雨横风狂,何必辨雄雌。西湖月冷,柳如是散了,苏小小睡了。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

  其人其事

  “若小安1”毕业于南京某高校

记者通过知情人士了解到,警方处罚的这位林某某是安徽人,毕业于南京某高校,曾经给南京的一些媒体投过简历,但是杳无回音。后来,他辗转于多个城市,进过一家行业性杂志,还进过一家企业内部刊物,后来又去过杭州、北京等城市的媒体。据介绍,林某某对文学感兴趣,写过诗歌等文学作品。其本人之所以一直游走在各个城市,是为了寻找自己的梦想。

去年,林某某前往杭州,任“浙江省某文化传媒公司一刊物主编”。今年1月,他笔下的“杭州失足女若小安”诞生了。可以看到,新浪微博上有一位名叫“若小安”的网友,微博开通时间早于“若小安1”。所以,林某某的“若小安”只能在昵称后面加了个1,但是,林某某为何为自己虚构的人物起名为“若小安”目前不得而知,可以看到的是,很多网友对这个名字颇有好感,充满怜悯。

记者还了解到,其实林某某并非姓林,警方在通告中为他隐去了姓。但因无法联系上杭州警方,这一消息未得到警方证实。

昨天下午警方的通告出来之前,很多网友发现,“若小安1”这个昵称已经在新浪微博上消失了。打开微博域名weibo.com/ruoxiaoan可以看到,“若小安1”已经将名字改成了“kugilygil”,401条微博已经全部清空,标签和资料全部不见,头像也改成了一朵荷花。#p#副标题#e#

网友疑问

  “若小安1”违了什么法?

杭州警方称,是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对林某某作出的处罚。

记者查询到,该管理办法的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其中“(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而该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个人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一万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从该管理办法来看,处罚符合规定,而且较轻。但是,也有网友质疑称,林某某杜撰“若小安1”微博属于文学创作,而非捏造事实,认为林某某的行为并不违法,这样的说法昨日得到了很多人的支持。但遗憾和讽刺的是,此前很多网友,特别是加V认证的网友,都认为“若小安1”记录的是真人真事。

还有网友认为,目前微博上每天产生大量的各种各样的谣言,而且很多加V认证用户也在造谣传谣,却最多只有微博官方对账号的处罚而已。相比“若小安1”来说,这样显然是不公平的。

  分析解读

  为何有这么多人相信?

一个没有头像,不发照片,只凭文字的若小安,为何有这么多人相信呢?

著名网友“和菜头”在微博上评论道:“救风尘是我国男性文艺青年的遗传性疾病,对文艺风尘女无法抵御是国民共性弱点,而糙汉在网络上扮演女文青则是中国互联网一项历史悠久、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活动。”其实,互联网上“角色扮演”的游戏并不是新鲜事,早在QQ还叫QICQ的时候就有人尝试过,后来在很多BBS上也有人使用这一招。如果若小安的文字发到百度贴吧,可能被骂“不上照片就滚”,因为无图无真相。可能根本就没人理,因为跟很多厉害的网络写手相比,这样的文字根本就不出彩。若小安之所以能赢得如此多的关注,因为微博上很多用户根本就没有混过天涯社区或百度贴吧等国内主要的网络文化发源地,特别是很多认证用户,基本上没有判断网络事件真实性的能力。所以,很多认证用户便从自我需求的角度出发,认为若小安是真人真事,随之带动很多普通网友也认为这是真的。

“和菜头”还调侃称,希望能看一看“若小安1”收到了哪些认证用户的私信。据“若小安1”删除前的微博称,一周收到了300多私信,不乏“求交往”。

虽然“若小安1”没了,但是微博上打着若小安旗号的账号还不少,其中很多都是营销账号。那个没有1的“若小安”趁着此次机会,宣布说:“此号不要了,欲购买,私信聊。”

来源: 现代快报 编辑:曾建波